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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仅诊断抑郁未证明意识不清,立的代书遗嘱有效吗?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10-21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多代人房产继承中,“代书遗嘱效力” 与 “转继承规则” 常是争议焦点 —— 本案中,李伟、李阳(原告,胜诉方,同胞兄弟)主张依据爷爷李贵的代书遗嘱,转继承父亲李军应得的房产,却遭继母王兰、继叔王强(被告)以 “遗嘱无效、房屋无产权证” 抗辩。最终法院认定遗嘱有效,判兄弟俩获核心房产权益,核心在于 “代书遗嘱形式合规 + 转继承条件成就”,为多代继承房产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

一、案情介绍:一场围绕三代人房产的继承之争

1. 亲属与房屋背景

亲属关系:李贵(被继承人,2016 年 4 月去世)与第一任妻子康某(1985 年去世)育有一子李军(李伟、李阳之父,2023 年 2 月去世);1986 年李贵与王兰(被告)再婚,王强(被告)系王兰之子,与李贵形成继父子关系。李贵父母均已去世,其他兄弟姐妹及亲属明确放弃继承,份额赠与李伟、李阳。

房屋情况:涉案三套房屋均为李贵与王兰夫妻共同财产 ——“一号房屋”(无产权证,优惠价商品房)、“二号房屋”(无产权证,房改价商品房)、“三号房屋”(无产权证,搬迁安置房)。

2. 关键证据与争议焦点

胜诉方李伟、李阳的核心证据:① 2016 年 1 月 27 日代书遗嘱:由李贵二弟李鹏代书、王兰姐姐王红见证,明确 “二号房屋由李军继承,一号房屋由王强继承,三号房屋待李贵、王兰均去世后由李军、王强均分”,李贵、王兰均签字按印;② 转继承依据:李军在李贵遗产分割前去世,未留遗嘱,其应继承份额由李伟、李阳转继承;③ 放弃继承声明:李贵其他亲属书面承诺放弃继承,份额赠与兄弟俩。

被告王兰、王强的抗辩:① 否认遗嘱效力:称代书人李鹏是利害关系人,李贵立遗嘱前一天住院(诊断抑郁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② 主张房屋无产权证,不属于合法财产,暂不具备分割条件;③ 主张遗嘱无效后按法定继承,兄弟俩仅占少量份额,且抚恤金已用车辆继承抵消,无权主张。

争议核心:代书遗嘱是否有效?李伟、李阳能否通过转继承获得二号房屋权益?

二、法院说理:两大关键点,锁定胜诉结果

1. 遗嘱效力:代书遗嘱形式合规,真实意愿可证

形式要件达标:案涉代书遗嘱由两名见证人(李鹏、王红)在场,代书人李鹏执笔,李贵、王兰均签字按印,明确载明立遗嘱时间、地点及财产分配方案,符合《民法典》中代书遗嘱 “两名以上见证人、遗嘱人及见证人签字” 的法定形式。

行为能力无争议:被告主张李贵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但仅提交住院诊断(抑郁状态),未提供鉴定意见或医疗记录证明其意识不清;反之,遗嘱内容清晰,李贵、王兰共同签字确认,足以证明是二人真实意思表示,故遗嘱合法有效。

2. 财产分配:转继承条件成就,优先按遗嘱执行

转继承规则适用:李贵 2016 年去世后,二号房屋依遗嘱应由李军继承,但李军 2023 年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且未放弃继承,根据《民法典》第 1152 条,其应继承的二号房屋权益转由其继承人(李伟、李阳、王兰)继承。结合其他亲属放弃继承并赠与兄弟俩的声明,法院认定二号房屋权益由李伟、李阳共同享有。

无产权证房屋的处理:虽三套房屋均无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但有小区管理处房产证或搬迁补偿协议,可证明房屋归李贵、王兰所有,属于合法财产权益,法院可对居住、使用权益进行分割,处理结果不作为物权登记依据,不影响后续行政认定。

三、裁判结果:李伟、李阳获二号房屋全部权益

位于北京市某小区的 “二号房屋”居住、使用权益及财产利益,由原告李伟、李阳共同享有;

 

四、律师建议:多代房产继承,3 点关键操作

1. 立代书遗嘱需 “双见证 + 无利害关系”,规避形式瑕疵

选择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如朋友、同事,避免继承人、债权人),确保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明确载明立遗嘱时间、地点;若老人健康状况特殊,可提前录制立遗嘱视频,或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避免后续被质疑无行为能力(如本案中被告以抑郁状态抗辩未被采纳,但若有视频更无争议)。

2. 关注 “转继承” 节点,及时固定继承依据

若继承人在被继承人遗产分割前去世,需及时收集 “继承人未放弃继承”“继承人的继承人范围”(如配偶、子女)的证据,如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若有其他亲属放弃继承,需要求其出具书面声明并签字按印,明确赠与对象,避免后续份额争议。

3. 无产权证房屋继承:留存权益证明,主张使用权益

对于小产权房、搬迁安置房等无产权证的房屋,需留存小区管理处证明、搬迁协议、购房款票据等,证明房屋权益归属;即使无法办理物权登记,法院可对居住、使用权益进行分割,维护自身实际居住需求(如本案中兄弟俩成功获得二号房屋使用权益)。

综上,多代房产继承的核心是 “遗嘱效力 + 继承规则适用”,通过合规订立代书遗嘱、关注转继承节点、留存房屋权益证据,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财产按意愿传承。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上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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