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交了 192 万元购房款,苦等十年盼来交房,卖家却悄悄办理交付手续拒绝交屋。当回迁房买卖遭遇家庭共有人阻挠,购房者如何凭证据链打赢官司?这起典型案例为你拆解交易合法性与权益保障要点。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求与缘由
原告陈辉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继续履行与周强之间关于一号房屋的买卖协议,由周强交付房屋;
本案诉讼费由周强承担。
陈辉陈述,2013 年 10 月周强的海淀区宅基地房屋腾退,根据协议获得两套安置房。周强将其中一套(一号房屋)以 192 万元转让给陈辉,陈辉于 2014 年 1 月 9 日付清全款。2023 年 9 月楼盘交房后,周强未告知陈辉便自行收房,虽出具《情况说明》承诺配合交房及办证,但始终未履行。陈辉认为双方买卖关系真实有效,周强行为严重损害其权益,故诉至法院。
(二)被告及第三人的抗辩主张
周强辩称:认可房屋买卖事实,确认收到全部购房款,同意向陈辉交付一号房屋。
李芳(周强配偶)、周明(周强之子)述称:
合同无效主张:称陈辉与周强无书面合同,仅有补开的收据和情况说明,怀疑实为借贷关系,以案涉房屋作担保,属虚假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 146 条,买卖合同无效。
无权处分抗辩:指出二人同为腾退安置人,陈辉明知房屋为家庭共有,未经其同意与周强交易,属无权处分,根据《民法典》第 154 条,合同因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
利益归属争议:强调拆迁款为家庭共有,房屋交付后由其占有使用,周强无权单独处分。
(三)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腾退安置与交易背景:
2013 年 10 月 29 日,甲公司与周强签订腾退协议,认定安置人口 5 人(周强、李芳、周明、金某 1、陈辉),周强获两套安置房(一号房屋和二号房屋),补偿款扣抵房款后余 314276 元。
陈辉提交《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房确认单》,证明其为共居人之一,且周强于 2014 年 1 月 9 日出具收据确认收到 192 万元购房款,2023 年 10 月 13 日书面承诺配合交房及办证。
房屋现状与争议焦点:
2023 年 10 月 7 日,甲公司与周强签订补充协议,已实际交付但未办证。
李芳、周明不认可陈辉共居人身份及买卖关系,称收据为补开、房款用途不明,但未提交反驳证据。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陈辉与周强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周强是否应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二)法律分析
合同效力的三重认定:
真实意思表示:腾退协议将陈辉列为共居人,周强出具的收据和情况说明明确买卖合意及房款支付,双方陈述一致,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明交易真实合法。
恶意串通不成立:第三人主张 “虚假意思表示”“恶意串通”,但未提供证据证明陈辉与周强存在通谋损害其利益的行为,且陈辉以合理价格购房,符合交易常理。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即使房屋涉及家庭共有,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无权处分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仅影响物权变动。本案中周强作为腾退协议明确的被腾退人,其处分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合同履行的法律依据:
陈辉已全额支付房款,周强认可交易并承诺履行义务,双方合同合法有效,周强应依约交付房屋。
第三人对房屋的共有权主张,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但不影响本案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履行。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周强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房屋交付给陈辉。
法院认为,陈辉与周强的买卖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陈辉的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交易 “三必须”
必须核实房屋权属性质:回迁房等政策性房屋交易前,需确认安置协议、共居人信息及是否存在权利限制,避免因共有权争议陷入纠纷。
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口头约定风险极高,应明确房款支付、交付时间、办证义务等核心条款,必要时约定违约责任,降低履约风险。
必须留存完整证据链:付款凭证(如收据、转账记录)、沟通记录(如情况说明、短信微信)、官方文件(如腾退协议、补充协议)等需长期保存,关键时刻可作为维权 “利器”。
(二)共有人权益保护要点
及时主张权利:发现家庭共有房产被处分,第一时间收集证据(如拆迁协议、家庭沟通记录),通过律师发函或诉讼确认权利,避免超时效。
区分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无权处分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但共有人可主张损害赔偿,需结合具体案情选择法律路径。
(三)律师专业建议
遇到回迁房、安置房等特殊房屋交易纠纷,需重点审查:
安置协议中是否列明共居人及权利分配;
交易是否取得全部共有人同意(尤其注意配偶、成年子女的权利);
付款方式是否清晰可追溯,避免现金交易导致举证困难。
本案警示:即使交易存在共有人争议,只要买方能证明真实合意、合理对价及善意购买,法院仍会支持合法权益。遇到类似问题,及时咨询律师梳理证据,是突破维权困境的关键。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