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时,签购房合同是比较重要的一步。一般来说,人们在买预售商品房时,还会事先签订购房预订书,那么购房者签订购房预订书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如果决定购买商品房,在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这些问题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一一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签购房预订书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买预售商品房,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多会签订房屋认购书,以确定双方的买卖意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预售等合同前,又签订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的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购房者签订购房预订书时,应与签订预售合同一样慎重,一般来说要注意下面三点:
(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预订书基本条款要约定详细。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预订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因此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约定明确,否则通过签订预订书确定买卖意向的目的就很难实现。
(三)条款内容的约定要合法有效。尽管预订书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简单,这也是为何房屋预订纠纷比较多的原因。因此,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订书中约定的条款要合法有效,如定金或订金的处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等,这些约定如违反有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范围,则都是无效的。
二、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一)出卖人必须要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三)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
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如果购房者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以上就是对“签购房预订书时要注意什么”以及“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等问题的详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一步,因购房合同要对房屋交付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都要约定清楚,在发生房产纠纷时,购房合同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因此,人们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谨慎,如果对购房合同中的某些内容不太了解时,要及时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避免掉入了开发商的购房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