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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借款抵房签了协议,不交房就得付折价款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8-04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涉及借款与房屋置换的纠纷中,双方签订的以房抵债协议是否有效?无法交付房屋时折价款如何计算?北京一起案例给出答案:合法有效的协议应履行,房屋无法交付时需按约定计算折价款,为同类纠纷提供了参考。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强、赵静(出借人,林强与赵静曾为同居关系)

被告:钱明、赵琳(借款人,钱明与赵琳为夫妻,赵静与赵琳为姐妹)

(二)事件经过

2013 年 3 月,钱明、赵琳因翻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某村的自有宅基地房屋资金不足,向林强、赵静借款 20 万元。2014 年 2 月 1 日,双方补签《协议合同书》,约定:若 5 年内房屋拆迁,钱明、赵琳将拆迁所得一套大一居室抵偿借款;若 5 年内未拆迁,需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归还借款 20 万元;若还款后房屋拆迁,林强、赵静返还 20 万元,钱明、赵琳仍需交付一套大一居室,林强、赵静按当时房价补 30% 差价(除 20 万外)。

2018 年,钱明名下宅院拆迁,分得 3 套房屋,其中包括九号房屋(一居室)。2023 年 10 月,钱明、赵琳取得拆迁房屋,但拒绝按协议交付九号房屋,要求林强、赵静再支付约 80 万元差价才肯交付,双方产生争议。

林强、赵静起诉请求:判令钱明、赵琳支付九号房屋折价款 100 万元。

钱明、赵琳辩称: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已还款 3.4 万元,尚欠 16.6 万元;以房抵债约定无效,因林强、赵静非被安置对象且无购房资格;九号房屋已由儿子购买,即使协议有效,林强、赵静也需支付 30% 差价。

另查:双方认可九号房屋现值 100 万元;2016 年 7 月,钱明确认尚欠 18.6 万元;林强、赵静暂无北京购房资格;九号房屋的《回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由钱明儿子签订。

(三)争议焦点

《协议合同书》是否有效?

钱明、赵琳是否应支付房屋折价款?

折价款金额如何确定?

二、案件分析

(一)协议效力的认定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现为《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本案中:

《协议合同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钱明、赵琳主张协议无效,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其关于 “非被安置对象、无购房资格” 的抗辩不影响协议效力;

双方应按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二)房屋折价款的支付依据

法院认为:

钱明、赵琳已取得拆迁房屋,但九号房屋已由案外人购买,且其明确不同意过户,客观上无法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现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林强、赵静要求支付折价款的诉求合理。

(三)折价款金额的计算

房屋现值:双方认可为 100 万元;

尚欠借款:根据 2016 年钱明出具的说明,认定为 18.6 万元;

约定差价:协议约定林强、赵静需按房价 30% 支付差价,即 30 万元(100 万元 ×30%);

折价款计算:房屋现值 - 尚欠借款 - 需支付的差价 = 100 万元 - 18.6 万元 - 30 万元 = 51.4 万元? 此处原文计算为 68.6 万元,可能存在笔误,以法院判决为准。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钱明、赵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林强、赵静支付房屋折价款 68.6 万元;

驳回林强、赵静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启示

(一)以房抵债协议的签订要点

明确权利义务:协议中需清晰约定房屋位置、面积、差价计算方式、履行期限等,避免模糊表述;

考虑履行可能性:确认用于抵债的房屋不存在权利瑕疵,如未被抵押、查封,不属于限制转让的房产;

防范风险:约定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需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障自身权益。

(二)借款金额的确认

及时结算:借款过程中及事后,需对借款金额、还款情况进行书面确认,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留存凭证:保存借条、转账记录、还款收条等,作为确认借款金额的证据。

(三)房屋折价款的计算依据

尊重约定:有约定从约定,如本案中按房价 30% 计算差价;

协商确定现值:双方可协商认可房屋现值,避免评估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扣除款项:折价款计算时需扣除尚欠借款、应支付的差价等,确保金额计算准确。

(四)购房资格的影响

虽然购房资格不影响以房抵债协议的效力,但可能导致房屋无法过户,此时可主张支付折价款;

在签订协议前,应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房资格,避免因无法过户产生纠纷。

本案明确了以房抵债协议的有效性及无法履行时折价款的计算方式,提醒当事人在签订此类协议时要严谨规范,同时注重证据留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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