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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继承的程序及所材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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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居房产律师为您解答办理房屋遗赠继承的程序是什么呢?办理房屋继承都需要什么材料?请看下文。

一、办理房屋继承的程序

第一步,办理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第二步,地税局核定契税(继承除外);

第三步,到房屋发证大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必须提交的资料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该材料由受理窗口提供;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四)继承权公证书原件,或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五)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后复印比继承人数人数多一份;

(六)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继承除外)。

其中,申请人身份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 普通的公民: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第二, 军人: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第三, 港澳居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第四, 台湾同胞:提供台湾同胞往来大陆通行证、旅行证或经确认的居民身份证明;

第五, 华侨: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第六, 外籍人士:提供经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和外籍人士在中国的居留证件(无外国人居留证件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原件)。

三、其他事项

(一)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登记,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未成年人)、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或者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法律文件;

(二)若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当明确。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三)境外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进行公证。

(四)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以上就是对办理房屋继承的程序是什么办理房屋继承要什么材料的解答。总之,大家要牢记着房屋属于不动产,而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标准的,未经登记则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办理房屋遗赠、继承的手续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在办理过程中可以请求律师协助帮忙办理,毕竟他们经验丰富,能够帮您顺利办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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