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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太太买房时,背着老头将买方直接写成了自己孙子名,现孙子起诉老头腾房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10-28

老头老太太原是一个单位的同事,70年代结婚,结婚时双方都是再婚老头有一个小女儿,老太太有一个小儿子。老太太非常聪明,能干,后来还担任单位厂长,老头是普通工人,诚实可靠,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单位,都听老太太的,老太太对老头及老头的孩子也非常好,家庭关系和睦。老太太和老头住的是单位分的房子,2006年房子拆迁,分得拆迁款60多万元。老太太就想用这笔钱去购买一套商品房,后来在朝阳区选中了一套商品房,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时候,因老头上班没去,老太太与儿子去办理,同时去的还有儿子的儿子,就是老太太的孙子,在办理的过程中,老太太就直接让孙子当买方签订了购房合同,用拆迁款60万正好付了全部房款。房屋交付后,由老太太和老头共同居住使用,居住10多年间,老头也没有发现。后老太太去世,老太太的儿子、儿媳想搬到房屋内,与老头发生矛盾,在争吵中,儿子就说了,这根本就不是老头和老太太的房,老头才得知该房屋写了老太太的孙子名字。后老头起诉要求确认涉案房屋属于老头与老太太的夫妻共同财产,理由是房款是老头与老太太的拆迁款支付的,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涉案房屋的购房合同是由孙子签订,房产证登记的是孙子名字,房屋归孙子所有,老太太付房款的行为并不当然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驳回了老头的诉讼请求。后孙子起诉要求老头搬出房屋,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屋是老太太用夫妻共同的拆迁款支付,房款问题尚未处理,同时老头年事已高,让老头腾房有违公序良俗,因此驳回了孙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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