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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个人出资买房,离婚未分割,继承时配偶能争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7-21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房产继承纠纷中,离婚时未明确分割的房产归属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北京海淀区一起案件中,母亲离婚时与前夫约定 “各自解决住房问题”,去世后儿子主张继承房产,法院结合离婚时双方意思表示及多年实际状况,最终支持了儿子的继承请求。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浩

被告:赵强(林浩母亲张岚的前夫)

(二)争议焦点

二号房屋是否属于张岚的个人财产?

林浩作为张岚的唯一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二号房屋?

(三)事件经过

张岚与赵强均系再婚,1988 年 2 月 29 日登记结婚,再婚时赵强的子女均已成年,林浩系张岚与前夫之子。1994 年起,张岚与赵强开始分居,1998 年 10 月,张岚与甲银行签订《公有住宅楼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二号房屋,购房款 13.9517 万元由张岚个人支付,折算其个人工龄优惠。2000 年 12 月 6 日,二号房屋登记在张岚名下。

2007 年 6 月,经法院调解,张岚与赵强离婚,民事调解书载明 “双方各自自行解决住房问题”,调解笔录显示双方均表示对住房无纠纷。2023 年 5 月,张岚因病去世,未留有遗嘱。林浩在办理房产过户时被告知因离婚调解书中房产归属约定不明确无法过户,遂起诉要求确认二号房屋由其继承所有。

二、案件分析

(一)房屋产权性质的认定

法院对房屋归属的审查要点:

购买时间与资金来源:二号房屋购买于张岚与赵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购房款由张岚个人支付,且使用了张岚的个人工龄优惠,资金来源具有独立性,为认定个人财产奠定基础。

离婚时的意思表示:2007 年离婚调解时,双方明确表示 “对住房无纠纷”“各自解决住房问题”,结合 1994 年起分居的事实,可推断双方对二号房屋归属已达成默契,即认可房屋归张岚个人所有,否则赵强理应在离婚时提出分割主张。

长期未主张权利的推定:离婚后至张岚去世的十余年里,赵强从未就二号房屋权益提出异议,进一步印证其认可房屋归张岚个人所有的事实,符合《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约定的默示推定原则。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条件

法院对继承资格的分析:

继承人范围的确定:张岚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张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已离婚,不具备配偶身份)、子女,林浩作为张岚的亲生儿子,是唯一法定继承人。

遗产范围的界定:二号房屋经法院认定为张岚离婚后的个人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合法财产,应纳入遗产范围,林浩作为唯一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

(三)诉讼程序的合规性

法院对程序问题的处理:

被告缺席的法律后果:赵强经法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视为放弃庭审抗辩权,法院可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缺席判决,不影响案件实体审理。

证据链的完整性:林浩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产权登记证、离婚调解书、调解笔录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足以证明房屋购买情况、登记状态及离婚时的处理合意,为法院裁判提供充分依据。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登记在张岚名下的北京市海淀区二号房屋由林浩继承。

四、案件启示

(一)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明确化建议

书面约定避免模糊表述:离婚时对房产归属应作出明确约定,避免使用 “各自解决住房”“无纠纷” 等模糊表述,建议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直接写明房产归属于某一方,必要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从源头上避免后续纠纷。本案中虽因长期未主张权利推定房屋归属,但仍存在举证风险。

区分个人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如使用个人财产支付且有明确证据(如个人存款转账记录、工龄优惠证明),应在离婚时主动提出并留存证据,防止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继承前的产权确认要点

提前梳理财产线索: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应及时梳理房产、存款等遗产线索,核查产权登记状态及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如发现产权归属不明确,可通过诉讼确认产权后再办理继承过户。

留存关键证据材料:继承房产时需准备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产权证明、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材料,尤其注意收集证明财产个人属性的证据,如个人付款凭证、工龄证明等。

(三)再婚家庭的财产规划提示

明确婚前婚后财产界限:再婚家庭应重视婚前财产约定,婚后取得的财产尽量保留个人出资证据,避免因财产混同导致分割困难。本案中张岚个人支付房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做法值得借鉴。

遗嘱订立的必要性:再婚家庭关系相对复杂,建议通过订立遗嘱明确财产继承方案,避免去世后继承人因遗产分配产生纠纷,确保个人财产按照意愿传承。

本案判决体现了法院对离婚时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也警示公众在离婚财产处理中应注重明确性和证据留存,为后续继承扫清障碍。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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