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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名下房屋,离婚协议归配偶能阻执行吗?北京房产律师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7-08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涉及债务执行的案件中,常出现被执行人通过离婚协议处分财产的情况。那么,离婚协议中约定归一方所有的房屋,能否排除债权人的强制执行?这起案例给出了答案。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求与缘由

原告林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请求判决排除对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三号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的执行;

请求判决确认涉案房屋归林梅所有;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林梅称,张强与刘志民间借贷一案,法院 2018 年 6 月 20 日作出调解书,确认刘志偿还张强借款 110 万元及利息等。张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涉案房屋采取预查封及续查封措施。她 2023 年 9 月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涉案房屋虽登记在刘志名下,但系她与刘志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2018 年 9 月 20 日双方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屋归她所有,刘志需配合过户,且刘志的债务未用于家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提起诉讼。

(二)被告的抗辩主张

张强辩称,不同意林梅的诉讼请求。2017 年刘志向其借款,2018 年 2 月 1 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刘志将涉案房屋抵押给其并交付相关购房手续。2018 年 6 月法院出具调解书,刘志未按约定还款。林梅与刘志 2018 年 9 月离婚,系为逃避债务,且林梅明知房屋相关手续在其处却未索要,也未对房屋查封提出异议,故林梅无权排除执行。

(三)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2016 年 7 月 24 日,刘志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涉案房屋,总价款 1577120 元,首付 477120 元,余款按揭贷款。2020 年 8 月 17 日,涉案房屋登记于乙公司名下。

2018 年 2 月 1 日,刘志与张强签订《借款协议》,刘志欠张强 110 万元,将涉案房屋抵押给张强,交付购房手续原件。2018 年 6 月 20 日,法院调解书确认刘志偿还张强借款及利息。

2018 年 9 月 20 日,林梅与刘志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涉案房屋归林梅,刘志配合过户;北京通州区某房屋(登记在刘志父亲名下)归刘志,婚姻期间债务由刘志承担。

2019 年 4 月 25 日法院预查封涉案房屋,2022 年 4 月 8 日续查封。林梅 2023 年 9 月提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提起本案诉讼。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林梅能否确认涉案房屋归其所有?

林梅对涉案房屋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二)法律分析

房屋所有权确认: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需经登记才发生效力。涉案房屋登记于乙公司名下,未登记在刘志或林梅名下,林梅仅凭《离婚协议书》无法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故其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请求不予支持。

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张强对刘志的债权是普通金钱债权,未登记抵押权,无担保物权。涉案房屋是林梅与刘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林梅是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刘志在有偿还债务义务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归林梅,导致责任财产减少,损害了张强的债权利益,故林梅不能排除强制执行,但执行时应预留林梅的相应份额。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驳回原告林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案件启示

(一)房屋所有权与离婚协议的效力

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原则: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变更需经登记,离婚协议中对房屋归属的约定仅在夫妻双方内部有效,不能直接产生物权变动效力,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离婚协议处分财产的限制:夫妻在离婚协议中处分共同财产时,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若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减少责任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该处分行为不能对抗债权人。

(二)执行异议的注意事项

排除强制执行的条件:案外人需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如所有权、合法占有等。普通债权人基于离婚协议主张排除执行,需证明其权益优先于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且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抵押权的设立:以房屋抵押担保债务,需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未设立,不能对抗第三人,但债权人持有购房手续等不能替代抵押登记的效力。

(三)法律建议

夫妻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合理处分共同财产,避免因处分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面临财产处分行为无法对抗债权人的风险。

购买房屋后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明确所有权归属,离婚时对房屋的约定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涉及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应及时通过抵押登记等方式保障债权,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避免通过离婚等方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若对执行标的有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同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权益,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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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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