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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房产、百万存款,两位老人离世后,不同年份的遗嘱成了家人争夺遗产的焦点。究竟哪份遗嘱有效?法院又该如何分配遗产?一起来看这场复杂的继承纠纷。
案情梳理
(一)家庭关系与财产背景
亲属关系:赵志远与原配妻子孙晓梅于 1948 年结婚,育有一子赵天明 。赵天明育有两子,长子刘昊、次子赵阳 。1999 年 5 月 7 日,孙晓梅去世,其父母此前已离世。2003 年 8 月 19 日,赵志远与李淑兰再婚,双方再婚后未生育子女,且再婚时各自子女均已成年 。2021 年 12 月 9 日,赵志远去世,其父母也早已不在人世。
争议财产:1998 年,赵志远与孙晓梅共同出资,以赵志远名义向甲公司购买两套单位房改房,分别为一号房屋(位于朝阳区某某东路 11 号楼 2 门 1206)和二号房屋(位于朝阳区某某东路 13 号楼 2 门 604),均登记在赵志远名下 。此外,还涉及赵志远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外汇,以及在乙公司(北京市某某区天开瑞祥养生养老院)的相关权益。
(二)双方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赵天明、刘昊、赵阳):
要求一号房屋由赵天明继承 25% 份额,刘昊继承 75% 份额;二号房屋由赵天明继承 25% 份额,赵阳继承 75% 份额 ;
依法查明并分割赵志远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和外汇 ;
依据赵志远 2002 年 5 月 7 日所立自书遗嘱,称该遗嘱明确房产和部分存款由赵天明安排,由刘昊、赵阳继承 ;刘昊、赵阳已通过公证声明接受遗赠 。
被告抗辩(李淑兰):
未见过原告所说的遗嘱,称一号房屋一直与赵志远居住,现由自己居住,手中有赵志远 2014 年所立遗嘱,要求一号房屋四分之三份额归自己继承,给赵天明四分之一折价款 ;
若原告遗嘱真实,二号房屋不参与分配;
称赵志远生前看病等花费大,其名下银行卡余额少,同意分割现有余额;对养老院相关费用,提出部分款项由女儿支付,应扣除后再分割 。
(三)关键事实与证据
遗嘱证据:
原告提交 2002 年 5 月 7 日赵志远自书遗嘱,经鉴定签字及印章真实 ;
被告提交 2014 年 4 月 4 日和 4 月 7 日赵志远两份自书遗嘱,证人证实签字情况,但原告质疑遗嘱形成时间、赵志远行为能力及遗嘱真实性 。
财产证据:
双方确认两套房屋为赵志远与孙晓梅夫妻共同财产,一号房屋评估价 464.19 万元 ;
法院调取赵志远银行账户明细,被告支取部分款项,双方对用途存在争议;被告名下部分账户余额也涉及分割;
养老院相关费用方面,涉及赵志远和被告的积分余额、退款情况及款项来源认定争议 。
案件分析
(一)遗嘱效力认定
2002 年遗嘱:为自书遗嘱,经鉴定真实有效,对二号房屋继承有明确安排 。
2014 年两份遗嘱:虽原告质疑,但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赵志远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且经鉴定签字真实。其中 4 月 4 日遗嘱虽有证人签字,但内容非证人代书,仍属自书遗嘱 。根据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涉及一号房屋继承时,2014 年 4 月 7 日遗嘱效力优先 。
(二)房产继承规则
一号房屋:原属赵志远与孙晓梅夫妻共同财产,孙晓梅去世后,赵志远享有 75% 份额,赵天明享有 25% 份额。赵志远去世后,其 75% 份额依 2014 年 4 月 7 日遗嘱归李淑兰所有 。
二号房屋:双方均同意按 2002 年遗嘱及原告主张分配,赵天明继承 25% 份额,赵阳继承 75% 份额,且赵阳已公证接受遗赠,符合法律规定 。
(三)存款及其他财产分割
银行存款:赵志远去世时账户余额属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李淑兰,另一半作为遗产由李淑兰和赵天明均等继承 ;被告支取的部分款项,因取款行为发生在赵志远去世前,若无证据证明未合理使用,不属于遗产范围 。
养老院费用:赵志远和被告在养老院的相关权益,涉及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和遗产分割。部分款项因涉及第三方支付且性质难定,法院根据现有证据和实际情况,将相关余额的一半认定为遗产进行分割 。
裁判结果
李淑兰于判决生效 7 日内支付赵天明一号房屋折价款 1160475 元;
一号房屋全部由李淑兰继承所有;
二号房屋由赵天明、赵阳共同继承,赵天明占 25% 份额,赵阳占 75% 份额;
赵志远名下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全部由李淑兰继承,李淑兰于判决生效 7 日内向赵天明支付继承款 310.82 元;
李淑兰于判决生效 7 日内向赵天明支付继承款 80337.5 元;
驳回双方其他请求 。
案件启示
(一)遗嘱订立需严谨
自书遗嘱务必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 。
若有多份遗嘱,尽量明确内容,避免冲突,减少继承纠纷 。
(二)财产管理早规划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家庭财产,可提前订立协议明确归属和分配 。
大额财产交易、款项支取等,保留相关凭证,避免遗产分割时产生争议 。
(三)法律程序要合规
接受遗赠需在规定时间(60 日内)作出明确表示,并保留证据 。
遗产分割纠纷中,证据至关重要,如遗嘱真实性证明、财产权属证明、款项使用凭证等 。
遗产继承纠纷往往关乎亲情与利益,提前做好财产规划,用法律保障权益,才能避免家庭矛盾激化。若遇到类似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