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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产继承领域,遗嘱作为分配财产的重要依据,本应明确权益归属,却也可能因内容矛盾引发纷争。近日,一起因两份矛盾遗嘱而起的遗产纠纷案引发关注,三姐妹为争夺父亲遗产对簿公堂,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值得每一位面临财产继承的人士深思。
案件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林悦
被告:林萱、林婉
亲属关系:林正与原配妻子苏晴育有三女,分别为林悦、林婉、林萱。苏晴于 1992 年离世,此后林正与陈岚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二人后经法院调解离婚。2022 年 12 月 28 日,林正因病去世 。
(二)案件背景
林正生前拥有一号房屋(位于北京市一号)。2016 年,林正与陈岚离婚时,法院判决一号房屋归林正所有,林正需支付陈岚折价款 204 万元。2018 年,林正将一号房屋以 440 万元出售。林悦主张售房款由林萱代为保管,且父亲还留有银行存款、房屋租金及旧版人民币等财产。
而在遗产分配的安排上,林正先后立下两份内容矛盾的遗嘱,成为纠纷的核心导火索。2016 年 10 月 8 日,林正立下一份遗嘱,明确表示 “本人林某某(身份证号 ××)名下的所有资产,包括房产 —— 一号、存款及随身用品,全部由林萱(身份证号 ××)继承”,并加盖手印;到了 2019 年 3 月 8 日,林正又立下一份遗嘱,载明 “本人林某某,因年纪已大,疾病缠身,为避免身后纷争,准备将名下存折 —— 自 2015 年后名下存折若干张(包括房产出卖所得)全权由大女儿林悦全权处置” 。两份遗嘱不仅时间相隔近三年,内容更是完全相悖,使得原本就复杂的遗产分配问题陷入僵局。林悦认为林萱隐瞒遗产,遂起诉要求继承全部遗产并分割抚恤金、丧葬费,林萱则以证据不足为由拒绝交付,双方争议激烈 。
争议焦点
两份矛盾遗嘱,哪份具有法律效力?
原告林悦主张:2019 年 3 月 8 日所立遗嘱在后,应优先适用,遗产应由自己继承 。
被告林萱主张:2016 年 10 月 8 日所立遗嘱合法有效,遗产应归自己继承 。
原告主张的遗产是否真实存在,由谁占有?
原告林悦主张:存在 310 万售房款、25.92 万元房屋租金等遗产,均由林萱保管,要求其交付 。
被告林萱主张:原告无证据证明遗产数额,也无法证实财产由自己占有,不同意交付 。
抚恤金、丧葬费能否在本案中一并分割?
原告林悦主张:应在本案中按继承份额一并分割 。
法律关键:抚恤金虽不属于遗产,但受益人与继承人重合时,法院可酌情处理 。
案件分析
(一)遗嘱效力认定:法律规则明确矛盾遗嘱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42 条规定,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撤回遗嘱相关内容。林正先立遗嘱将遗产留给林萱,后又立遗嘱由林悦 “全权处置”。“全权处置” 这一表述语义模糊,既无法明确指向继承,又与前遗嘱内容冲突。因此,法院认定先立遗嘱已被撤回,而后立遗嘱未清晰界定遗产归属,故本案遗产分配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
(二)遗产范围界定:证据不足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售房款与租金:一号房屋虽于 2018 年出售,但林悦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在父亲去世时,310 万售房款仍处于留存状态;而 2015 - 2018 年期间的房屋租金产生于林正生前,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法院对这两项诉求均不予支持 。
银行存款:经法院调查核实,林正去世后遗留存款 37,641.64 元,其中大部分已被林萱支取。综合考虑实际情况,法院判决该存款由林萱继承,但林萱需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折价款 。
(三)抚恤金分割:兼顾法律规定与诉讼效率
抚恤金本质上不属于遗产范畴,但在本案中,抚恤金的受益人与继承人完全重合。为避免当事人陷入多重诉讼,减少不必要的诉累,法院依据公平原则,参照法定继承份额,判决已领取抚恤金的林萱向林悦、林婉支付相应折价款 。
裁判结果
存款继承:林正遗留存款归林萱继承,林萱于判决生效 10 日内,分别向林悦、林婉支付折价款 12,547.21 元 ;
抚恤金分割:林萱于判决生效 10 日内,分别向林悦、林婉支付抚恤金折价款 24,907.67 元 ;
驳回林悦要求继承售房款、租金等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启示
(一)遗嘱订立需严谨规范,确保意思表示明确
内容清晰具体:遗嘱中应避免使用 “全权处置” 等模糊表述,务必清晰明确地写明遗产分配对象、分配方式等关键内容,防止因语义歧义引发纠纷 。
及时更新与撤销: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或分配意愿改变,应及时重新订立遗嘱,并明确注明撤销此前所有遗嘱,避免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遗产分配陷入混乱 。
(二)主张遗产权利需注重证据收集与留存
保留财产线索: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人应留存相关合同、银行流水、产权证明等关键证据,以便在争议发生时能够充分证明遗产的存在及数额 。如本案中,林悦因未能提供售房款留存的有效证据,导致诉求无法得到支持。
明确财产保管责任:若存在他人代管财产的情况,建议签订书面保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遗产被擅自处置或隐瞒 。
(三)特殊财产分割应遵循法律规定与程序
抚恤金、丧葬费等财产,因其性质不属于遗产,在分配时需严格区分。当受益人与继承人重合时,可申请法院一并处理;若存在争议,应通过合法程序另行诉讼,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合理的保障 。
这起遗产纠纷案的判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处理家庭财产继承问题时,提前做好规划、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注重证据留存,不仅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更是减少家庭矛盾、维系亲情的重要保障。若您在继承过程中遇到法律难题,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