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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拒付房款,卖方如何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北京房产律师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5-08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反诉被告):林宇

被告(反诉原告):许明

第三人:甲公司(居间服务方)

(二)原告诉求与事实理由

林宇诉请:

判令许明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判令许明支付购房款 2356000 元;

判令许明赔偿违约金 491200 元、律师费 50000 元;

许明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理由:2023 年 7 月 27 日,林宇与许明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林宇出售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一号房屋。许明分两次支付定金共 10 万元。合同约定林宇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办理解押手续,2023 年 10 月 1 日前交付房屋。为方便许明装修,林宇提前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交付房屋并办理解押。但许明未按约定办理贷款和支付房款,后表示不愿购买。林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遭拒,且发现许明处置房屋内设施、随意使用房屋。林宇认为许明以税费为由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被告答辩与反诉

许明辩称:

合同约定个人所得税等应由林宇承担,中介要求其承担不合理,双方对税费承担存在争议;

双方签订的网签合同为 “阴阳合同”,用于逃税,自己不愿参与违法;

林宇拒绝承担应缴税费,构成根本违约,其已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并返还房屋。

许明反诉请求:

确认双方签订的两份《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解除;

判令林宇双倍返还定金 20 万元;

判令林宇承担违约金 49.2 万元;

林宇承担反诉诉讼费。

(四)法院认定事实

2023 年 7 月 27 日,经甲公司居间,林宇与许明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 2456000 元,许明贷款支付房款,定金 10 万元,林宇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解押,许明于同日支付首付款 1936000 元,剩余房款 350000 元按约定支付。合同对税费承担约定存在不一致表述,主合同第八条称出卖人承担部分税费由买受人自愿承担,附件七列明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分别由买、卖双方承担,第十四条又约定此次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许明)承担。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双方签订网签合同,房屋总价 880000 元,对税费承担约定与附件七一致 。

许明支付定金 10 万元,林宇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交付房屋。

2023 年 11 月 25 日,许明以林宇拒担税费构成根本违约为由,发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并返还房屋。

林宇提交律师函、委托代理协议及发票、电话录音、交房视频等证据,证明其主张;许明对部分证据真实性认可,但不认可证明目的;甲公司认可相关证人证言。

二、争议焦点

涉案房屋买卖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应由谁承担?

许明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其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若许明违约,林宇主张的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诉求能否得到支持?

三、案件分析

(一)税费承担认定

从合同条款看,主合同第八条虽提及附件七,但第十四条作为双方补充约定,明确 “此次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且该条款非格式文本内容,效力应优先于附件七 。

结合交易习惯,北京市二手房交易常采用买方承担全部税费、卖方获净得价模式,本案中房屋税费对交易影响重大,按常理双方应明确约定,且经办人作证证实双方约定由许明承担税费,甲公司亦认可 。

许明在签署主合同已明确税费承担的情况下,未提异议,事后以附件七主张权利不合常理。因此,应认定双方合意由许明承担全部税费。

(二)合同解除与违约判定

许明以林宇拒担税费为由解除合同,因税费承担已明确由其负责,该理由不成立,其拒绝支付房款并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

(三)原告诉求支持依据

林宇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购房款,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法院可依法调整;律师费系因许明违约产生的合理损失,应予以支持。

四、裁判结果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

林宇与许明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签署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许明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林宇剩余购房款 1936000 元,60 日内支付剩余购房款 350000 元;

林宇收到房款后七日内协助许明办理一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所需税费由许明承担;

许明于判决生效后 30 日内支付林宇违约金 100000 元、律师费 50000 元;

未尽事宜,双方按原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驳回许明的全部反诉请求。

五、案件启示

合同条款审查需细致: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尤其对关键事项(如税费承担、价款支付等)的约定,避免因条款矛盾或歧义引发纠纷。

遵循交易习惯与诚信原则:在合同约定不明时,交易习惯可作为重要参考。同时,当事人应秉持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不得随意以条款瑕疵为由逃避责任。

明确违约责任与救济:合同应清晰约定违约责任,守约方主张权利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法院将依法调整,保障公平合理。

警惕 “阴阳合同” 风险:“阴阳合同” 可能涉嫌违法,当事人应拒绝参与,避免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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