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律师文集> 正文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26

  很多时候,我们看到要是被继承人立下的遗嘱,合法有效的话,那么一般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执行的。此时就不会再考虑法定继承,那这是不是意味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呢?对此,说房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吗


  1、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要注意死者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留有遗嘱,首先应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


  2、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二、多份遗嘱中哪个优先


  涉及到继承问题,其核心的就是采用何种继承方式及继承方案,因为这直接决定了得到的遗产的份额。存在多份遗嘱的话, 按下列方法选择适用:


  1、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正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综上可知,公证遗嘱优先适用,最后订立的遗嘱优先适用。


  如有更多问题,欢迎咨询说房网专业的房地产律师。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