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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死了,孙辈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3-01

  儿子死了,孙辈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吗?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这样的情况,下面,说房网小编将通过对转继承相关案例的分析,为您解答以上问题。


  案例:


  60岁的杨某与妻子李某养育了两个儿子,大儿子名叫杨X,小儿子名叫杨Y。


  夫妻俩年轻时从外地来北京打拼,开了一家小餐馆。几十年过去后,杨某的餐馆变成了连锁店,生意非常红火,如今他积攒了上千万的家底儿。


  在经济上越来越好的同时,妻子李某却因过度劳累病倒了。2009年11月,李某去世。第二年,大儿子杨X与丁某结婚,后生下一个女儿叫杨小婷。


  2013年9月,杨某病逝,留下近千万的家产。杨X、杨Y未进行实际分割。


  就在父亲去世后3个月,大儿子杨X与妻子丁某因感情彻底破裂,并于2013年12月离婚。2014年1月,杨X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杨小婷随即提出继承其祖父杨某遗产中属于其父杨X应继承的份额,丁某知晓后也要求分割杨某遗产中属于自己的部分,但均遭到杨Y的拒绝。


  杨小婷、丁某遂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要求分割遗产。


  点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该条款适用的条件为: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杨X在其父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继承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有的份额。


  杨X之女杨小婷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杨某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杨X与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一,杨X死亡时虽然已经与丁某离婚,却不影响丁某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丁某的财产份额分出。


  提醒


  转继承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


  2、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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