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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的预约合同有什么规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4

  买房的预约合同有什么规定,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预约合同的性质及其效力。按照传统民法理论,契约可分为本约和预约。在预约中约定将来要订立的契约是本约,而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的契约为预约。

 

  买房的预约合同有什么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以诚实信用原则来解释上述约定条款,上述条款虽未约定明确,但必然隐含和涉及买受人到期不签本约的原因因素。若理解为买受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到期不签约都构成违反预约,显悖公平诚信,违背承担违约责任的基本法理,也与合同法有关免责事由等规定不符。再以有关预约合同的性质以及交易习惯解释,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是为特定行为的义务,而并非对行为结果的直接确认。只有当买受方违背公平磋商本约的义务,以致到期不签约,方合乎该款应有之义。

 

  (2)定购协议是出卖方作成的格式合同,对约定不明确的条款依法应作有利于相对方的解释。上述约定,含有要求买受方按时接受出卖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之意,体现了对买受方本约内容磋商权利的限制,应作有利于买受方的限缩解释,即所谓买受方如期签约是指经协商一致后签约,而非无条件接受合同内容。因磋商不成而未签约,不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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