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公房承租纠纷> 正文

公房买卖流程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31

  引言:公房可以买卖吗?公房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公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下文为您解答。

  公房可以买卖吗?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

  公房买卖流程

  一、买卖登记

  卖方应携带房屋的有效产权证、业主的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买方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填写《买卖登记表》。

  二、价格评估

  卖方可委托交易中心评估并支付评估费,交易中心上门实地勘察评估时,卖方应给予必要配合。评估后交易中心为卖方出具《房屋评估咨询意见书》。

  卖方也可委托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三、买卖委托

  买方或卖方正式与交易中心签订《房屋买卖委托协议》,买方向交易中心支付服务定金。

  四、成交

  买卖委托后由交易中心业务人员为客户推荐房源或寻找买家,陪同买方实地看房。

  双方成交后,到交易中心正式签订统一的《房屋交易合同》,并分别向交易中心支付中介服务费。

  五、办理交易手续

  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办理或委托交易中心代办有关交易手续,包括立契过户、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缴纳有关税费。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