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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模糊房产合同纠纷对方起诉履行?北京房地产律师解读案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6-25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13426037149 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

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陆川将一号房屋过户给A公司,A公司向陆川支付剩余房款 950 万元;

判令陆川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 。

A公司称,被告陆川因个人原因,将名下房屋以 1050 万元出售给A公司。2022 年 12 月 30 日,A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宇通过转账支付 100 万元定金,并与陆川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完成建委备案登记 。合同约定,陆川应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前注销房屋抵押权,并在 2023 年 2 月 28 日前办理过户手续;A公司则在过户当天付清尾款 。然而,从签约至今,陆川既未注销抵押,也未完成过户。A公司认为陆川违约,请求法院判令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责任 。

(二)被告的抗辩理由

被告陆川未到庭参加庭审,但口头答辩称,不同意原告诉求。他表示根本不认识A公司,此前因欠 30 万元急需还钱,通过中间人赵磊借了 100 万元。所谓的 “房屋买卖合同”,是在大街上的汽车机盖上匆忙签署的,自己没细看内容就按了手印,完全不知道是卖房合同 。收到的 42 万元现金和 10 万元转账,都给了赵磊等人,不清楚这些钱的性质 。此外,陆川称只记得有人来看过房,不确定是否是A公司的人,对整个交易过程存在诸多疑问 。

(三)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合同签订与付款:2022 年 12 月 30 日,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 1050 万元,A公司此前支付的 100 万元定金抵作房款,剩余款项在过户前一次性支付 。合同显示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为吴婷,抵押登记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 。该合同仅前四条填写内容,涉及房屋基本信息、权属、成交价格等,其余关于房屋交付、违约责任、户籍迁出等重要条款均为空白 ,并于当日完成网签备案 。

购房过程细节:A公司法定代表人方宇称,经朋友孙阳介绍,得知陆川有房出售 。签约当天,方宇因事未到场,让儿子方昊与孙阳去看房 。方昊与陆川协商后确定房价 1050 万元,约定先付 100 万元办理解押,过户后付尾款 。随后,方宇转账支付 100 万元定金 。

证人证言:

证人孙阳证实,受方宇委托帮忙找房,经朋友刘畅得知陆川卖房 。看房时发现房屋有抵押,陆川急于用钱,双方将房价从 1100 多万元压至 1050 万元 。签约过程中,刘畅帮忙联系网签,合同打印后因是 “北京市统一模板” 且陆川着急用钱,双方未仔细审查条款就签字 。孙阳还提到,看房时陆川楼下有人催债,签约时也有不明身份人员跟随 。

证人方昊表示,受父亲委托看房,具体交易细节由孙阳与陆川沟通,自己对合同条款、抵押权人等情况并不清楚 。

二、案件分析

(一)合同真实性存疑

条款缺失不合常理:房屋买卖涉及巨额资金与重要权益,正常交易中,双方会对房屋交付时间、违约责任、户籍迁出等核心条款详细约定 。但本案合同大量关键条款空白,付款时间仅模糊表述为 “过户前”,与常理严重不符 。A公司称购房是为孩子上学,却未约定户籍迁出条款,进一步削弱了合同真实性 。

交易过程疑点重重:从案外人刘畅积极促成交易、帮忙网签,到陆川楼下催债人员的出现,种种迹象表明交易背后可能另有隐情 。陆川提出 “找到钱就还钱不卖房”,A公司却以此压价,却无法合理解释为何既不同意该条件又能成功压价,这一矛盾点难以自圆其说 。

举证责任与事实认定: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合同关系成立的A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但现有证据无法消除合同真实性的合理怀疑,导致 “双方是否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这一关键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 。法院依据证据规则,对A公司的主张不予认定 。

(二)法律适用要点

本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因A公司无法充分举证证明合同真实性,最终承担败诉结果。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避坑指南

签约前尽调与条款审查:

全面核查房屋产权、抵押、查封等情况,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

合同条款务必逐条明确,特别是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户籍迁出等核心内容,避免模糊表述或留白 。必要时委托律师审核合同,排除法律风险 。

谨慎对待 “急售” 房源:遇到卖方急于出手、价格异常优惠的情况,务必提高警惕 。深入了解卖方背景与卖房原因,避免卷入债务纠纷或其他潜在风险 。

规范交易流程:选择正规中介或律师参与交易,确保资金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流转 。保留所有沟通记录、付款凭证、书面协议等证据,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供支撑 。

(二)企业交易警示

完善内部决策机制:企业大额资产交易需经法务、财务等部门联合审核,避免法定代表人个人草率决策 。

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建立交易前背景调查制度,对交易对象信用、资产状况进行评估 。合同签订前,务必召开内部会议审议条款,杜绝关键条款缺失 。

(三)法律程序要点

重视举证责任: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围绕主张积极收集证据。证据不足或存在漏洞,将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

积极参与诉讼:收到法院传票后,应及时委托律师出庭应诉,行使答辩、质证等权利,避免因缺席导致不利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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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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