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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借名买房有效吗?北京房产继承律师拆解继承纠纷要点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6-02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套登记在父亲名下的集资房,在父亲离世后,儿子主张借名买房要求过户,继母却拿出遗嘱要求继承。没有书面协议的口头约定,究竟能否得到法律认可?这场房产争夺战,法院将如何判定?

案情梳理

(一)家庭关系与财产背景

亲属关系: 王建国与周淑芬原是夫妻,育有四子,分别是王浩、王勇、王强、王磊 。周淑芬于 2008 年去世,2009 年 10 月 22 日,王建国与李丽再婚 。2018 年 4 月 19 日,王建国因病离世 。

争议财产:一号房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2013 年由王建国与甲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得,2018 年登记在王建国名下,权利性质为划拨 /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 。

(二)双方争议焦点

原告主张(王磊):

请求确认与父亲王建国的口头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要求李丽、王浩、王勇、王强配合将一号房屋产权过户至自己名下;

由对方承担诉讼费 。理由是 2011 年父亲单位集资建房,自己出资购买,双方口头约定父亲百年后房屋归自己,且后续房款支付、装修均由自己负责 。

被告抗辩:

李丽:否认借名买房事实,称购房款中的 40 万元是王磊归还的借款,10 万元是赠与,王建国作为资深法律人士,若存在借名买房不可能仅口头约定;主张王建国留有遗嘱,明确一号房屋由自己继承,要求法院认定房屋归自己所有,并处罚王磊滥用诉权 。

王浩、王勇、王强:认可王磊所述,确认一号房屋由王磊出资购买,因是父亲单位集资房才以父亲名义办理手续,同意王磊的诉讼请求,质疑李丽提交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

(三)关键事实与证据

购房相关证据:

2013 年 6 月 13 日,王建国与甲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一号房屋,总房款 530604 元 。

王磊提供转账记录,证明 2011 年转账 30 万元、2012 年转账 20 万元支付房款;李丽认可 50 万元由王磊支付,但称 40 万元是借款、10 万元是赠与,剩余房款由自己与王建国共同支付 。

李丽持有公共维修基金、产权代办费收据,证明王建国支付了部分费用 。

房屋使用情况:房屋 2016 年毛坯交房,王建国办理收房手续,王磊称由弟弟王强负责装修并垫付 17.58 万元(后与自己生意往来中抵扣);装修后王建国与李丽居住,王建国去世后,李丽掌控房屋至今,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原件均在李丽手中 。

遗嘱相关:李丽提交王建国 2016 年 2 月 26 日的自书遗嘱,内容为房屋归李丽所有;王磊申请鉴定,因材料问题鉴定机构不予受理 。

诉讼情况:此前李丽起诉遗嘱继承纠纷被驳回,王磊起诉所有权确认后撤诉,后提起本次借名买房合同纠纷诉讼 。

案件分析

(一)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因口头借名购房协议形成于 2011 年,本案适用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 。

(二)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认定

借名买房合同关系成立,需借名人证明双方存在约定且自己实际享有房屋权益 。王磊与王建国无书面协议,需从以下方面判断:

款项支付:王磊仅支付部分房款,且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由王建国支付,不符合借名人通常支付全部费用的常理 。

房屋管理:王建国负责收房,重要手续原件由李丽持有,房屋长期由王建国和李丽居住使用,王磊在父亲去世多年后才主张权利,与借名买房常规情况不符 。

家庭关系与约定证明:李丽与王建国婚后经历购房全过程,王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2011 年存在口头借名约定 。

(三)举证责任影响

王磊作为主张借名买房的一方,需承担举证责任。因其证据未能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需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王磊的全部诉讼请求,认定其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与王建国存在口头借名购房合同关系 。

案件启示

(一)书面协议必不可少

涉及房产等重大财产交易,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因口头约定产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

(二)保留完整交易证据链

借名买房过程中,出资凭证、沟通记录、房屋管理相关证据等需完整留存,转账时备注款项用途,增强证据证明力 。

(三)及时行使权利

若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灭失、超过诉讼时效等问题 。

(四)特殊身份不具豁免权

即便当事人具备专业法律知识,也不能仅凭此推断其行为符合法律规范。在财产交易中,仍需遵循法定形式和程序 。

房产纠纷往往涉及大额利益与复杂情感,专业法律分析能帮您理清头绪。若您正面临类似问题,或对借名买房有疑问,欢迎咨询,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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