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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该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写合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03

  一、房屋买卖合同该怎么写


  写购房合同必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


  商品房的出卖人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注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号、住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买受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予以注明。如为自然人,则应注明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及联系方式等。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首先要注明出卖人出售房屋的法律依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如为预售商品房,还应明确其预售许可证号。


  其次,要注明商品房的基本情况,包括具体位置、楼层、朝向、建筑面积及套内建筑面积等。其他装修、装饰等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商品房的价款包括单价与总价两种。总价可以按幢、套或单元计价,不论商品房实际面积与约定是否存在误差,均不对其价格进行调整。单价是按商品房面积计价,可分为依建筑面积计价、依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依使用面积计价三种方式。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


  第一,以所购商品房抵押贷款的方式付款,也称按揭付款;


  第二,一次性付款;


  第三,分期付款。


  (四)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


  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合同应对商品房应当具备的使用交付条件约定,主要为商品房应具备必要的验收文件,如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综合验收登记备案表等。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对商品房进行验收。


  (五)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


  由于商品房的正常使用有赖于各种公共配套条件的完善,因此合同对该部份应当予以明确约定。


  (六)面积差异的处理。


  当事人可对房屋面积的差异作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


  (七)产权登记的约定。


  由于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因此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应办理将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买受人名下的登记手续,合同对此应作明确约定。


  (八)违约责任。


  出买人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合格的商品房,其主要的违约情形是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标准交付商品房,承担的违约责任方式主要为实际履行、赔偿损失、修理或更换、解除合同。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为付款并接受商品房,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实际履行合同、赔偿相应损失和解除合同。


  二、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写合理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


  (一)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二)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


  (三)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


  (四)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五)房款一定要打入预售款监控账户。


  (六)及时收取房地产发票以及各项税费票据。


  以上介绍便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该怎么写”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怎样写合理”的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在此,还要提醒购房者的是,签购房合同时,为避免出现开发商事后不认账的情况,最好想办法说服开发商将口头承诺的内容都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但如果您还是不幸遇到了开发商不守承诺的情况,那么建议您最好能及时咨询一下说房网专业的律师,让说房网律师为您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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