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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有哪些后果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29

  一、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3、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4、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①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③权属有争议的;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二、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后果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 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2、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4、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发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5、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6、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法律是有严格规定的。现实生活中有人签订了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却不知道是否是无效的,还有人虽然知道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因为对法律理解的不够透彻,或者怕引起麻烦,就忍气吞声,不去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这是十分不可取的,鉴于这种情形出现的概率比较多,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是非常有必要的,律师会帮您分析并解答相关事宜,相信不会让您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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