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认购书常见风险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对于购房者而言,往往是弊大于利,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一定要对其中暗藏的风险有所了解。关于商品房认购书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广告宣传
无论房子是大是小、地理位置如何、价位如何,您在购房过程中,都必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您根据楼盘宣传或广告前往看房的时候,售楼人员会立即带着您看沙盘、看户型图、参观样板房,随即指着沙盘对楼盘美好的未来进行描述。如果购房者相信了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而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却发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宣传不一致时,极易引发纠纷。
虽然《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规定,在开发商所做的商品房宣传资料和销售广告当中,如果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的说明和允诺是具体确定的,而且在对确定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话,应当视为要约对房产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购房者手里的资料很难证明广告宣传对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只能吃哑巴亏。
(二)定金纠纷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了“定金罚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适用。这也就意味着,《商品房认购书》中一旦约定了定金,如果您不想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开发商就有权告诉您“这笔钱不能还给您”。当然,如果开发商不愿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要双倍向您返还。
(三)未约定定金而产生的纠纷
尽管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是“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诚意金”或是“预订款”等概念,没有约定“定金”,一旦开发商加人了“如果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巧日内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诚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种预付款)不予退还”一类的条款,您所缴纳的钱款同样难以取回。
二、认购书中的定金可以退吗?
认购书的定金可以退吗?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一)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二)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三)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四)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五)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上文对商品房认购书常见风险有哪些以及认购书中的定金可以退吗这两个问题进行详细地回答。因商品房认购书引发的纠纷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只要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足够仔细谨慎,就能避免这些纠纷。若您对此还有问题或是遇到了相关的纠纷,您最好说房网的专业房产律师咨询求助,想必他们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