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律师文集> 正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签订该合同需注意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11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为买卖双方在专业知识上信息不对称,有时买方并非出于本意或者不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更加不知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以致最后在合同履行中处于被动地位。而我们会在下文为您详细阐述这些问题。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在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双方合同中表述为“大理石地面、花岗石外墙与进口洁具、厨具”,而实际入住时业主发现,大理石地面材料实为人造大理石,而进口洁具、厨具实际上是国内产品,只是贴上外国商标。在案件审理时,开发商使用人造大理石没有违约,因为当初在签合同时并未讲明一定要天然大理石。而进口洁具是合资厂生产,确是外国品牌,也符合约定。当然,使用这些产品使造价和装修档次与业主所想象的差距较大。


  对这种装修条款约定不明确,双方解释条款意见不一的情形,对格式条款按《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不利于合同提供方即开发商的解释为准。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还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


  但事实并非如此。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对墙体、地面、顶棚平直度,顶棚、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表面裂缝等进行必要约定。


  商品房买卖是由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可是毕竟开发商处于优势地位而且合同也是由其提供的格式合同,作为购房者自己如果不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的话就很有可能陷入开发商设置的合同陷阱之中,而且购房者还应掌握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注意什么,如果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并不了解这些知识,不妨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帮忙审查合同的内容,看看是否有不利于自己的内容。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