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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怎样防范商品房买卖风险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2-05

  一、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是盈利的桥梁,同时也是纠纷产生的渊源。总结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过程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称就难保合同条款的公正;产权不落实就让业主入住成了泡影;开发商故意违约就把购房者卷入了无休止的诉讼之中。


  签约过程是缔约双方对各自权利义务进行取舍的过程,一旦签字确认,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法律效力,因此,请君擦亮双眼,慎重签约,特别是对付款日期、交房日期、办证日期、房屋质量保证条款等内容要格外谨慎。商品房买卖合同诉讼纠纷绝大部分来自对上述四项内容的违反。


  对于付款日期,购房者要掂量、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来确定;对于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严格,最好是约定逾期每日支付购房总房款的百分之几或千分之几。实践中,很多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只对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约定了一个总数:比如购房款的千分之五或百分之一。这样,卖方违约成本很低,有的违约状态持续八年甚至十年以上。


  二、怎样防范商品房买卖风险


  (一)谨慎对待销售人员的宣传


  为了订单背后的提成,销售人员会使出“浑身解数”,请购房者一定要谨慎分析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不要因为一时头脑发热而被“套牢”。


  (二)交钱之前请三思还可以选择及时抽身,这个时候开发商或销售公司无权要求或起诉购房者支付钱款。


  (三)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经程序


  虽然很多楼盘都要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从法律上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可以争取直接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补充协议)等内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把“诱饵”写进《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目的恰恰在于销售人员的这些“诱饵”,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购房者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购房合同一般是在楼盘开盘之后,购房者选好房源后签订的文件,这一文件如果签订时不注意相关细节就容易掉入开发商设置的陷阱,不能够防范商品房买卖的风险,所以为了有效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怎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如何防范商品房买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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