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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购房合同存在哪些陷阱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13

  一、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时合同时在此条款中要求写明建筑面积,及建筑面积中含共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购买预售房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数额的条款。价格条款应比较明确,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在付款方式条款中,应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等。


  3、关于不可抗拒力。房产销售合同有关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都有“销售方遇不可抗力导至逾期交房,不承担责任。


  4、有关房屋质量的条款。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持期等。


  5、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这是购房人在签合同时容易忽略的内容。


  二、购房合同存在哪些陷阱


  1、别被《商品房认购书》套牢


  无论房子是大是小、地理位置如何、价位如何,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都必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购房者根据楼盘宣传或广告前往看房的时候,售楼人员会立即带着购房者看沙盘、看户型图、参观样板房,随即指着沙盘对楼盘美好的未来进行描述。


  在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先签个《商品房认购书》,交点定金,把房子给定下来,开发商已经轻而易举地把购房者的钱套在囊中。当发现这个楼盘实在不适合等情况的时候,销售人员会说:由于购房者没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购房者已经违约了,根据法律规定,当初购房者交的“定金”不予返还。


  2、定金陷阱


  导致购房者被套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定金罚则”的存在: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3、“没收”条款陷阱


  尽管在《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是“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诚意金”或是“预订款”等概念,没有约定“定金”,一旦开发商加人了“如果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后巧日内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诚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种金)不予退还”一类的条款,购房者所缴纳的钱款同样难以取回。 该类条款,可以称之为“没收条款”,已经成为《商品房认购书》套牢购房者在定金之外的第二大利器。


  在购买房屋中,签合同有几个细节问题大家一定要搞明白,否则会损失大家的利益。而这些细节当中最主要的就包括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以及购房合同存在哪些陷阱,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专业的房产律师来了解,也可以请律师陪同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购房合同带给律师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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