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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律师解析:遗产分割协议违约后的剩余款项支付判定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7-29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家庭成员达成的分割协议效力认定及履行问题是常见争议点。北京海淀区一起房屋继承案件中,法院确认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判决房屋归被告继承所有,同时明确被告需支付剩余折价款,厘清了不同法律关系的处理边界。本文结合案情解析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及履行规则。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李娜(被继承人之女)

被告:李伟(被继承人之子)

(二)事件背景

李建国与赵秀兰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李伟、李娜子女。李建国于 2009 年 10 月去世,赵秀兰于 2017 年 8 月去世,二人父母均先于其去世。登记在李建国名下的一号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为二人遗产。

2012 年 2 月,李娜与李伟签署协议,约定母亲去世后一号房屋三分之二份额属李伟,三分之一属李娜。2015 年 10 月,赵秀兰、李娜、李伟签订《遗产分配协议》,再次明确上述份额划分,并约定占有房屋一方需按市价支付另一方折价款。

2017 年 9 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一号房屋由李伟继承,李伟支付李娜房款 150 万元,已支付 90 万元,剩余 90 万元分期支付。后李伟仅支付 30 万元,剩余 60 万元未付。李娜诉至法院,主张剩余 60 万元房款及另一笔 50 万元欠款,共计 110 万元。李伟辩称仅欠 60 万元,需李娜配合过户后支付,50 万元与本案无关,并反诉要求继承房屋、李娜腾退物品及迁户口。

(三)争议焦点

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及剩余房款金额如何确定?

50 万元欠条是否属于本案继承纠纷审理范围?

房屋继承与付款义务的履行顺序如何认定?

腾退物品及户口迁移请求是否应在本案中处理?

二、案件分析

(一)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

法院认为,案涉多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2012 年《协议书》及 2015 年《遗产分配协议》系家庭成员真实意思表示,对遗产份额划分达成一致;

2017 年《人民调解协议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内容明确具体,虽未进行司法确认,但不影响其合法性,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协议约定的 150 万元房款支付义务,李伟已支付 90 万元,剩余 60 万元未按约履行,构成违约。

(二)不同法律关系的区分处理

关于 50 万元欠条争议,法院审查认为:

欠条明确载明 “与遗产协议无关”,属于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本案为继承纠纷,审理范围限于遗产分割相关的权利义务,50 万元欠款与继承无关,应另案处理;

李娜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虽显示李伟曾承诺支付款项,但不能改变该债务的独立性质,故在本案中不予支持。

(三)房屋继承与付款义务的履行认定

法院指出,协议未明确约定付款与过户的先后顺序:

李伟主张先过户后付款缺乏合同依据,协议仅约定付款期限,未将过户作为付款前提;

李娜主张先付款后过户亦无明确约定,双方应同时履行各自义务,即李伟支付剩余房款,李娜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李伟以未过户为由拒付剩余款项,理由不成立,但考虑到双方存在履行争议,法院未支持逾期付款利息主张。

(四)反诉请求的处理规则

对李伟的反诉请求,法院认定:

户口迁移属于公安部门主管范畴,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予以驳回;

腾退物品请求与继承纠纷不属同一法律关系,可在房屋归属确认后另行协商或诉讼,本案中不予处理。

三、裁判结果

登记在李建国名下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一号房屋由被告李伟个人继承所有,李伟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原告李娜予以配合;

被告李伟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原告李娜支付房屋折价款 60 万元;

驳回原告李娜的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被告李伟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启示

(一)遗产分割协议的订立要点

内容明确具体:协议应明确遗产范围、分割方式、付款金额、期限及履行顺序,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

形式规范有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见证的协议具有较高证明力,条件允许时可进行司法确认,增强强制执行力;

区分不同法律关系:遗产分割与其他债权债务应分别约定,避免混淆导致诉求无法在同一案件中处理。

(二)协议履行的注意事项

按约全面履行:签订协议后应严格遵守付款、配合过户等义务,不得以未约定的条件拒绝履行;

留存履行证据:付款时应要求出具收条,通过银行转账留存凭证,避免现金交易引发举证困难;

争议协商解决:对履行顺序等问题产生争议时,应优先协商补充约定,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避免单方违约。

(三)诉讼请求的合理确定

明确法律关系:起诉时应区分继承纠纷与民间借贷等不同法律关系,避免因诉求混同导致部分请求不被支持;

诉讼请求具体化:根据协议约定明确欠款金额、利息计算方式等,确保诉求有充分依据;

避免主张非民事案件范围事项:户口迁移等属于行政机关主管范围的请求,法院不予处理,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本案判决明确了遗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及履行规则,强调了区分不同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家庭成员在处理遗产时,应注重协议的规范性和明确性,严格履行约定义务,发生争议时合理确定诉讼请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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