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法定继承中,“均等分配” 并非绝对原则。北京一起遗产继承案件中,法院根据子女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实际情况,对房产份额作出差异化判决,明确了 “尽主要赡养义务者可多分遗产” 的裁判规则。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文、赵武、赵英、赵华(兄弟姐妹关系)
被告:赵强(原告弟弟)
(二)事件经过
赵建国与孙兰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五子赵文、赵武、赵英、赵华、赵强。孙兰于 2013 年 10 月去世,赵建国于 2023 年 1 月去世,二人均未留遗嘱。遗留遗产包括一号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军产房)及银行存款 134.9 万余元。赵建国单位发放抚恤金 102.3 万余元,由赵文保管。
赵文等四人起诉要求平均分割遗产,每人各占 20% 份额。赵强辩称自己与妻子王丽长期与父母共同居住,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分得 40% 份额,并要求一并处理抚恤金。经查,赵强夫妇自 1981 年起与父母共同居住,父母晚年生病期间由其夫妇主要照料;其他子女早年曾与父母同住,后期多为周末探望。
(三)争议焦点
一号房屋及银行存款应如何分割?
赵强主张 “尽主要赡养义务” 是否有充分证据支持?
抚恤金能否参照遗产进行分割?
二、案件分析
(一)遗产范围与继承方式认定
法院对基础事实的认定:
遗产范围确定:一号房屋系赵建国与孙兰夫妻共同财产,属遗产范畴;银行存款 134.9 万余元为赵建国遗留个人合法财产,属遗产。抚恤金系单位给予家属的慰问金,非遗产,但双方同意一并处理,法院予以准许。
继承方式适用:二被继承人均未留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五子,均无丧失继承权情形。
(二)赡养义务履行的证据审查
法院对核心证据的认定:
赵强的举证情况:赵强提交照片视频、邻居及前司机证人证言、家庭微信群聊天记录等证据,证实其与父母共同居住 40 余年,负责日常饮食起居、陪同就医、处理后事;证人冯某(前司机)出庭作证称 “赵强夫妇对老人照顾细致,深夜陪诊并能详述病史”,邻居韩某证实 “30 余年同住照料,老人高寿得益于其精心护理”。
其他子女的举证情况:赵文等四人提交与老人合影及日常记录,但未能证明形成稳定照料关系,其主张 “老人有保姆和司机无需过多照顾” 未被法院采信。
事实认定结论:法院认定赵强夫妇与父母长期共同生活,在劳务扶助和精神慰藉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符合 “可多分遗产” 的法定条件。
(三)遗产分割的规则适用
法院对分割比例的判定:
房产份额差异化:考虑到赵强长期共同居住且尽主要赡养义务,结合房屋为军产房的特殊性,法院酌情判定其分得 28% 份额,其他四人各分得 18%。
存款与抚恤金均等化:银行存款系货币资产,抚恤金属精神抚慰性质,双方对该部分无重大争议,故判定五人均等分割,由保管人赵文向其他四人支付折价款。
非遗产项目排除:老年津贴已用于老人日常开销,银行卡差额属估算金额且无充分证据,法院认定均不属遗产范围,不予分割。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一、登记在赵建国名下的一号房屋由赵强、赵文、赵武、赵英、赵华共有,其中赵强占 28% 份额,其余四人各占 18% 份额;
二、银行存款 134.9 万余元由赵文继承,赵文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赵强、赵武、赵英、赵华各 26.99 万元;
三、抚恤金 102.3 万余元归赵文所有,赵文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赵强、赵武、赵英、赵华各 20.48 万元;
四、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启示
(一)法定继承中的份额调整规则
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 “长期共同居住”“日常起居照料”“医疗陪护”“精神慰藉” 等要素,单一探望行为不足以构成 “主要赡养义务”。本案赵强因 40 余年持续照料获得多分。
证据链的构建要求:主张多分需提供连贯证据链,包括证人证言(邻居、医护人员等)、日常记录(照片视频)、支出凭证等,书面证据效力优先于口头陈述。
(二)特殊财产的继承处理
军产房的分割原则:虽无法上市交易,但可确认继承份额,分割时需考虑实际居住情况,对长期居住人予以适当倾斜。
抚恤金的处理方式:非遗产但可参照继承规则分割,通常均等分配,但若某一继承人因办理丧事支出额外费用,可酌情调整。
(三)家庭纠纷的预防与应对
赡养义务的履行建议:子女应注重留存赡养证据,如陪同就医记录、购物票据、转账凭证等,避免日后举证不能。
遗产规划的重要性:高寿老人可通过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意愿,减少继承纠纷;对长期照料的子女,可在遗嘱中体现倾斜性安排。
本案判决彰显了 “权利义务对等” 的继承原则,明确长期共同居住且尽主要赡养义务者可依法多分遗产。这提醒公众,赡养父母不仅是道德责任,更会在法律上影响遗产分配结果,家庭成员应重视日常照料的证据留存与亲情维系。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